从西方规制理论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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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淑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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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厦门,3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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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深入,不断要求我国在市场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上进行调整和改革,以便在新的环境下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这就使得在产业中占据很大部分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显得尤为关键。为了克服自然垄断行业自身的不足,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的电信业、电力行业、铁路、航空及公共事业等极具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分别进行了不同阶段的改革尝试,但由于社会主义体制的基本要求,国有份额不可能大量退出自然垄断行业,这使得改革的进程虽然有些成效,但对改革的速度仍然造成诸多限制和阻碍。政企不分、竞争不公的情况仍旧依存于现在的自然垄断行业。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发展的现状,借鉴西方规制理论,主要运用电信业、航空业及电业的部分改革案例,指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使用规制改革和刺激导向的方式上的误区和不足,并根据现实的发展情形提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改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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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垄断行业 西方规制理论 行政垄断 市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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