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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裁员必须上报四项材料
作者姓名:国勇
摘    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上报4项材料,方能裁员。此次下发的相关通知明确,裁员单位属于市属国企及其控股的企业,以及注册资金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在沪中央直属企业,报市人保局备案。

关 键 词:企业裁员  上海市  材料  外商独资企业  中央直属企业  用人单位  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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