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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税务总局发文重申:股票期权所得必须缴税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重申,员工接受雇主(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凡该股票期权指定的股票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的,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还对相关税务处理的具体事项作出了说明。该通知明确,员工以折价购入股票期权的,可以按扣除实际支付价款后的所得作为净收入的计税依据。凡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该项价差收益应作为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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