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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按销售资金率核定贷款定额的改进意见
引用本文:韦浩.对按销售资金率核定贷款定额的改进意见[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7(3).
作者姓名:韦浩
作者单位:农行梧州中支
摘    要:目前,农村商业信贷管理普遍采用按销售资金率核定贷款定额办法,使贷款的发放与企业的销售相结合,改变了过去以产定贷、以进定贷、以存定贷的按实物贷款的方法.紧紧抓住销售,即产品价值的实现条件来掌握贷款,从而促进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扩大购销,提高经济效益,是信贷管理上的一大改进.然而,按销售资金率核定贷款定额办法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因为它不能促使企业按规定比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甚至形成全额贷款,无法搞好流动资金定额管理;又没有压力促使企业清仓利库,处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先看按销售资金率核定贷款定额的公式:计划期的定额借款额度=计划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参加商品流转的自有流动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公式中的计划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按照销售资金率和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来计算是科学的、合理的.但在计算计划期的定额借款额度时则采取“一刀切”办法,这样就形成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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