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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出口退税率 商品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贸易 加工 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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