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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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促进企业创名牌产品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对国家级名牌产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评价的主要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 国家级名牌产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产品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产品已获得国家产品质量奖励。(2)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具备高知名度、高技术占有率,企业生产能力达到经济规模,年销售额、经济效益居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连续保持5年以上。(3)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很强的开发能力。(4)市场评价好,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消费者(用户)满意。(5)近三年国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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