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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3]67号
作者单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摘    要:<正>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中国贸促会、中国文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关 键 词:行政事业性收费  信息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交通运输  国家质检总局  商务部  取消  免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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