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体制实现历史性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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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平.农村五保供养体制实现历史性转变[J].南方农村,2006(2):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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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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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该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将原规定从乡统筹、村提留中筹集,修改为主要由财政保障。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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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五保供养工作 历史性转变 农村 体制 资金渠道 财政保障 财政困难 中央财政 政府预算 供养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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