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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摘    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核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

关 键 词:监督管理条例  安全设备  民用  安全运行  工作人员  保护环境  安全功能  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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