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咨询服务台
作者单位:武汉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武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能否免税?答:根据财税[2008]81号文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非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  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  有关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