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个案评析
摘    要:[案例] 熊某系某供电局城区供电所聘用的人员,从2000年开始就在该单位从事外线工作,2001年7月11日7时50分,城区供电所安排他在某集团公司院内架设线路时,被厂房屋顶的电线绊倒,从房顶上摔下造成上腿骨折,伤好后两腿长短不一,留下残疾。用人单位认为熊某不是本单位职工,摔伤是本人原因所致,因而拒绝支付医疗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