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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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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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扬州,22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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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必须首先明确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各国对于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的表述并非完全相同,有的国家采取三要件,有的国家则采取四要件。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我国商业秘密采取三要件,即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且具有实用性(价值性与实用性);3.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管理性)。通过剖析我国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深层含义,可促进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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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秘密性 价值性 实用性 管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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