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
| |
摘 要: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修改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经济秩序 会议决定 审计监督 廉政建设 社会健康 国民经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