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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基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作者姓名:李峄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学院财政与税收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摘    要:从外部性和公共品的角度来看,生态环境其本身具有正外部性,且对其消费时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和竞争性.所以应该由政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出主体.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资源破坏加剧、环境污染严重的大背景下,我国中央财政在生态转移支付方面,并没有完全体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而是仅仅就其经济状况来确定其转移支付额度;同时,各省之间的生态转移支付实践较少.

关 键 词:生态转移支付制度  生态功能区划  一般性生态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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