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出台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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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雄标.韶关市出台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工作意见[J].创业者(广州),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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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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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韶关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行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及促进再就业。韶关市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实行总量调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当年安排下岗的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人数的5%;半停产企业不超过10%;列入改制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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