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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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振国.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6):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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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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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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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依法打破垄断。而打破垄断必须借助于一个独立、高效、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保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一、欧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立法和执法都比较完善,美国、德国、法国等都单独设立反垄断执法机关,并实行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结合。(一)美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及职权美国反托斯执法主体是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反托拉斯局成立于1903年,由助理总检察长领导,并主要由律师组成。助理总检察长由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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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反垄断执法机关 行政执法 美国 德国 法国 日本 韩国 俄罗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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