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电话:010-62024528 网站:WWW.ancc.org.cn)是我国条码工作的中央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加入 EAN 组织,并负责我国商品条码厂商代码的统一赋码工作。其下属的地方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条码推广和应用工作。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条码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2.具有支付商品条码系统加入费和维护费的能力;(3000元2年;胶片制作费45元/套)。3.申请程序为:向地方管理机构索取申请表及说明材料,经地方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后,由地方管理机构上报国家中心,由国家核发《厂商代码通知书》、《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及提供印刷条码所用的专用胶片。企业取得上述材料后,方可使用其独有的商品条码。商品条码应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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