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法规漫淡(二十九)企业兼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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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扬.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法规漫淡(二十九)企业兼并法[J].中国招标,199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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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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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经济法律之一。所谓企业兼并法,是指调整有关企业兼并行为和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对企业兼并进行管理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企业兼并,是指在商品经济形势中,一企业法人通过市场购买或其他有偿转让的形式,获取其他企业法人的资产,从而实现产权转移的行为。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不是经济萧条的反映;企业兼并不是落后和衰退企业的归缩,而是企业摆脱落后和衰退的起点;企业兼并使劣势企业获得一个重新组合的机会,促其振兴发展,同时使优势企业获得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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