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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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瑞红,余洁.关于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的思考[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4(2):23-2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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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瑞红 余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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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山西阳泉0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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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重点是自担风险,应实行无限责任的独资或者合伙制,发起人对办银行所带来的全部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对股东资质设定明确的准入条件和禁入情形,严格评估和把握准入门槛,确保股东有足够能力持续补充资本,有足够能力承担风险兜底责任。应建立可靠的风险自担模式,确保能够覆盖全部风险,满足自担风险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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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资本 发起设立 中小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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