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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
引用本文:刘霖叶. 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J]. 特区经济, 2005, 0(11): 335-336
作者姓名:刘霖叶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院
摘    要: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也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混业经营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一个金融机构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混业程度最为彻底;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内部成立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业务。各子公司间设立“防火墙”,严防各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感染”,从而达到效率和风险的平衡统一。分业经营则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内以及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实行相互分离的经营体制。

关 键 词:金融混业经营 金融业务 条件分析 商业银行业务 控股公司模式 证券承销 保险代理 投资银行业务 全能银行制 “防火墙”

Analysis of China finance industry implementing multi-management''''s obligation
Liu Lin Ye. Analysis of China finance industry implementing multi-management''''s obligation[J]. Special Zone Economy, 2005, 0(11): 335-336
Authors:Liu Lin Y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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