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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食用的原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新生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复兴。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有下例行为之一的。均属假定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上去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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