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富”案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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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淇,房菲.“双富”案的启示[J].光彩,2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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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淇 房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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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经营要讲究技巧。但经营技巧的头顶上永远悬着一把叫做“法律”的利刃,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地运用,而不能投机取巧,不能触犯法律。这就是——接二连三的判决1993年,从黑龙江来到辽宁的张洪刚在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了人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富公司)。经过几年的经营,公司迅速成为以房地产为主业的集团,并成立了辽宁双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富集团),拥有资产近1个亿。2001年11月,张洪刚忽然被开发区公安局以涉嫌偷税、虚报注册资本立案侦查。2002年12月24日,张洪刚因涉嫌“藏匿、拒不交出会计凭证资料”被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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