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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国有资产管理中委托代理机制的不完善
引用本文:苑春荟.透视国有资产管理中委托代理机制的不完善[J].中国审计,2005(14):33.
作者姓名:苑春荟
作者单位:苑春荟(北京邮电大学)
摘    要:在今年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违规情况,这些问题是在国有资产的运作中,在企业的兼并重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的普遍发生说明问题的实质依然是体制和制度设计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委托代理机制的不完善.国家作为委托人,委托国有企业代为运作和管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虽然产权为国家所有,国家可以决定剩余(利润)的分配,但它作为代理人,还有其自身小集团甚至个人的利益,在现行的体制下,这些利益往往与国家利益形成竞争.而由于企业在经营中拥有自主裁决的权限,事实上掌控着剩余的产生,如很多企业为职工和个人谋福利,加大运作成本以减少剩余或转移剩余,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代理人便理所当然地从自己的利害得失出发,采取对自己有利的行动,即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样的行动对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最重要的是要促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这就要解决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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