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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高空抛物之法律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为中心
引用本文:唐科.浅论高空抛物之法律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为中心[J].商,2014(19):127-127.
作者姓名:唐科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摘    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频繁发生。《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实施对于社会整体利益而言不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高空抛物侵权应作为普通侵权行为处理,实行过错归责原则并切实加强对潜在的高空抛物行为的事前实时监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完善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商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关 键 词:高空抛物  侵权  事前监管  刑事责任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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