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法制建设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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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荆兰.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法制建设刻不容缓[J].中国科技投资,2009(12):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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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荆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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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发改委国地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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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是基于资源生态属性,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坏以及环境污染进行的补偿。具体而言,是指矿业企业因开发矿产资源的经营活动,给矿区及周边的地表、地下的自然环境造成的生态系统损坏、环境污染以及该地区丧失可持续发展机会而进行的治理、恢复、校正所给予的资金支付、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的价值补偿。它是基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性理论和环境补偿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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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开发 生态环境 环境补偿 法制建设 自然生态系统 社会经济活动 环境污染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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