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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进口农产品农药残留又出新规
摘    要:日本有关部门日前出台《食品卫生法》修正案,规定从2006年起,我国江苏省苏北地区的莲藕如果出口日本,有关农药残留的检测将在现有51项基础上再加178项,且没有最低标准。业内人士称,这一规定将使农药残留检出的可能性增加了数十倍。据了解,日本这项规定是在对我国出口菠菜封杀令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出台的,在现行制度所涉及的130种农作物、229种农药、9000个农残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了135种农作物,724种农药、28000个农残标准,自2006年5月起正式推行可用农药清单制度。虽然具体基准值尚在讨论中,但采用0.01ppm的可能性很大。而一旦确定,意味着进入日本市场的农作物几乎不允许有农药残留。

关 键 词:农产品农药残留  日本市场  《食品卫生法》  进口  农残标准  农作物  苏北地区  修正案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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