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法权让渡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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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振华 刘志彪 施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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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经济系(周振华,刘志彪),南京大学经济系(施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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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除了实行市场的全方位开放,还要实行市场的多层次开放。所谓市场的多层次开放,是指市场法权让渡关系的全面开放。如果说,市场的全方位开放是从市场客体的角度提出来的,那么,市场的多层次开放则是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提出来的。根据市场客体的不同特征和内容,市场可以划分为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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