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成因及对策——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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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淑红,詹长根,郝小亮,卢勇辉.新形势下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成因及对策——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9,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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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淑红 詹长根 郝小亮 卢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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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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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也是在鲁西南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违法现象.由于当地经济发展落后,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加上政府现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业绩考核和不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农地非农化现象严重.由于租地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这使得早已成为建设用地的区域,在账面上却依然是耕地,政府无法准确掌握土地信息,给宏观决策带来直接危害.长远来看,农民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就土地使用过程中的以租代征现象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对策做了粗略分析.该研究对于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以租代征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措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在当前形势下各部门进行耕地保护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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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租代征 地方政府 政府职能 耕地非农化 济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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