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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姓名:周理斌
作者单位:广东省劳动厅
摘    要:问: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机关印章有何规定答:由于行政处罚决定将直接产生处罚机关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作出处罚决定的组织必须是在法律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机关印章应是该处罚机关的公章,而非执法机构(劳动监察处、科、股或大队、中队)的印章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专用章。否则,会造成内设机构行使对外执罚职权,被委托机构行使委托机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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