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全面收益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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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航.试论全面收益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J].商业会计,20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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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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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徐州2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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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面收益概念的提出,实现了会计收益观念的重大改变,它是客观经济环境和使用者需求变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需要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更多的全面收益.而新会计准则对于全面收益报告的规定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本文以全面收益理论为基础,揭示了全面收益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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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面收益报告 必要性 问题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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