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营改增”后以股权交易方式买卖房地产还会节税吗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张作玲.“营改增”后以股权交易方式买卖房地产还会节税吗北大核心[J].财会月刊,2017(12):83-86.
作者姓名:张作玲
作者单位:1.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61011;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基于内部审计视角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以潍坊市滨海区为例"(项目编号:J15WB95)
摘    要:因为和单纯的土地转让相比,股权转让方式不征收流转税,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权属转移,因此也就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买卖房地产时很多人主张采用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但这种方式真的能节税吗?是交易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吗?通过详实的数据计算,逐层深入分析,探讨交易的实质,可为企业的房地产交易决策提供理论基础。

关 键 词:房地产  所得税  股权交易  纳税筹划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