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减轻国企历史债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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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建华.福建推出减轻国企历史债务措施[J].中国机电工业,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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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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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帮助国有工业企业从历史债务中解脱出来,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日前推出了减轻国企历史债务负担的十条措施。——对1995年来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各级政府重点扶持的国有工业企业,其1995年以前所欠的同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安排的挖潜改造资金、流动资金、扭亏专项资金等转有偿使用的周转金,还贷确有困难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转为拨款,增加国家资本金。企业在1993年底前向上一级财政借用的上述资金,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贷改拨”,经批准转增国家资本金。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仍按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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