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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务院:禁借户籍改革变相占用农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关 键 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国务院办公厅  资讯  “村改居”  非农业建设  户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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