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刑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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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润英.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刑法界定[J].投资与合作,2011(11):235-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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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润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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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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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技,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关于醉驾是否单独定罪的争论已无悬惫.而关于“醉驾”认定标准、“醉驾”是否一律入刑、“醉驾”量刑的争论远未止息,本文局限于篇幅所限,基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发生的普遍性,仅就此类型犯罪相关问题予以探讨,以期对于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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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醉酒 情节恶劣 量刑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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