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记者: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了小康水平,现在又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何在?贺铿:建设小康社会是邓小平同志最早在1979年提出的,是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一个简单通俗的描述。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对小康标准在理论上进行了完善。199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对小康的内涵作了如下描述:“我们所说的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上世纪80年代,许多地方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所以,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小康社会,是一个低标准的小康社会。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说:“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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