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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价格管制的主要范围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摘    要: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以及外部性等因素的存在,使价格不能或不应该完全依靠市场形成和决定,从而需要政府在必要时进行价格管制。自然垄断、公用事业行业是政府价格管制的重点;竞争性领域的价格可由市场形成,但当涉及公共利益时,价格不应该完全由市场决定;除常规性的价格管制外,在一些特殊时期,政府还会采取一些临时的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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