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局在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了解到,个别乡镇农民政策内费用征收不到位的问题令人忧虑,亟待加以解决。欧庙镇1996年至1998年三年农民承担费用预算方案为2 054万元,未有突破国家有关规定,实际征收12528 949.25元,征收不到位8 013 478.75元,占三年应征额的39%。当前,少数农民以各种理由为托,不愿承担应缴的各项费用,甚至出现个别农民抗缴拒缴现象,且有漫延之势,若不及时处理,将会阻碍农村工作的正常、健康运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不断强化专项审计监督。审计部门,特别是乡镇审计机构,要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农民承担费用日常监督工作和专项审计、跟踪调查,掌握真实情况,为行政、经济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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