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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是如何打假防劣的
作者姓名:薛允连
摘    要:制定法律打假法律手段是政府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的有效武器。60年代初,韩国政府制定了《消费者保护法》,其内容涵盖防止伤害、质量规格、合同关系、价格标准及交易竞争等各个方面,使打假治劣有法可依。日本,早1934年,时值市场经济初期,就制定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1960-1975年,因违反该法被起诉的法人达3000多家,其中多数后来倒闭、转产或被兼并。到80年代末,不正当竞争行为几近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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