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发布《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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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报批〈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 (沪财会 2000 30号 )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请你局发布,并组织实施。今后如需修改,修改发布之前,可不再报我部批准;修改发布之后 30日内报我部备案。 附件: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2000年 9月 5日 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沪财会( 2000) 56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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