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重新界定“公益金”的核算范围 |
| |
作者姓名: | 戴建强 陶影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戴建强),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陶影) |
| |
摘 要: | 住房货币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几十年来一贯实行福利分房政策,过去职工的收入中没有购房这一块资金。现在,要让职工能持币购房,也还离不开单位的购房补贴。因此,各单位在由福利分房向货币化分房转轨的过程中,均制定了本单位职工的货币化分房补贴办法。但在企业购房补贴款的会计处理上,特别是在“公益金”科目的使用上,还没有相应的会计政策。在福利分房时期,企业主要是利用专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公益金”来购置职工住房,然后再租赁给企业职工使用,住房的所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