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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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书清.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J].上海会计,2001(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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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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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城正道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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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当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大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一方面,可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合理经营,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及降低收费;另一方面,客户也不必耗费精力就审计条件讨价还价,对客户甚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会计师事务所在拟定合同条款时,经常利用其制订者的地位,制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户的条款,特别表现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责条款,这些免责条款包括免除责任的条款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本所概不负责”或“本所只退还审计费,但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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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报告 企业 审计意见 年检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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