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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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树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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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们终于逐渐认识到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不完全是会计监督不力,真正的责任承担者应该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外部监督和考核不力。为此,新《会计法》的颂布与实施在这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即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企业会计、会计师事务所、政府监督部门“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初步构建,问题似乎已经得到了解决。然而,笔者认为,国有企业要想摆脱困境、再展雄风,更重要的还是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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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监督机制 考核机制 用人制度 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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