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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与”行为的法律剖析
作者姓名:曹伊清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一、问题的出现2005年5月,国务院及七部委发布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在其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并且一些地区还将一直未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销售房屋时开始征收。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7月18日,

关 键 词:房地产市场 销售收入 法律 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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