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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长期保险,增加货币回笼
引用本文:童一翱.开办长期保险,增加货币回笼[J].金融研究,1980(S1):327-329.
作者姓名:童一翱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摘    要:组织和筹集资金是银行最基本的职能。在当前市场票子过多的情况下,大力增加货币回笼,更是今年银行工作的重要任务。保险是筹集资金的一种经济手段,也是组织货币回笼的一条渠道。开办长期保险(指5年、10年、15年等长期保险。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保险,但从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看,开办它的条件还不够成熟。这里只说长期性的财产保险),就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有效方法。 197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后,部分省、市已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其中有一种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是保障因火灾、地震等造成的损失,每年的保险费是保险金额的2‰。目前由于人手的限制,这项业务并不作为开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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