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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宣传之二
摘    要:<正>七、《条例》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设定为5年是怎么考虑的?规定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个人改正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期限过长,信息主体信用重建的成本过高;期限太短,对信息主体的约束力不够。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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