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鳡鱼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
引用本文: | 张飞友,张华.丹江口鳡鱼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J].渔业致富指南,2012(5):7. |
| |
作者姓名: | 张飞友 张华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丹江口市水产局办公室 |
| |
摘 要: | <正>国家质检总局以2011年第175号公告批准"丹江口鳡鱼"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继"丹江口翘嘴鲌"后,我市第二个获此殊荣的水产品,加之我市已有的翘嘴鲌、鲢、鳙、银鱼、青虾5个有机品种,进一步丰富了水产特色大县的内容。其保护范围为库区主乡镇办(处、区)现辖
|
关 键 词: | 丹江口水库 标志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 地理标志 保护范围 水产品 长江流域 饵料资源 批准 银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