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车贷险“休克”近一年后,今年4月,人保、太保、天安和永安四家公司的6个车贷险新产品获准上市。与原来近乎完全责任的车贷险相比,新车贷险在承保责任方面作了很大调整:首先,购车人必须向银行提供有效的抵押物,当购车人不能还款时,保险人只就购车贷款余额与银行处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其实,设定了风险控制要求,如要求购车人提供不低于30%的首付款、投保人必须是贷款车辆的最终使用人、将车贷险的期限限定在3年以内等;再次,按照不同风险水平设定不同的费率,体现了风险的个性化和差异化要求,很多业内人士对此赞许有加。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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