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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案
引用本文:李晖.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案[J].现代经济信息,2010(6):17-18.
作者姓名:李晖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摘    要:【基本案情】 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申请人:某市人民政府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因不服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称被申请人)未全面履行于2002年8月与申请人签订的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书》,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合同书》中约定:申请人在2年内出资为被申请人建设行政办公楼,被申请人在办公楼同类地段,按照申请人投资金额,为其提供等值土地作为回报。

关 键 词: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公司  市人民政府  协议出让  合同书  不履行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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