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全国各地房屋租赁市场得到长足的发展,管理也逐渐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上海等城市在房屋租赁方面走在了前面。相比之下,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明显落后了。现实存在着交易巨大的租赁市场而未纳入有效的管理,致使租赁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有力保障,国家本应得到的税、费和土地收益也大量流失。北京房屋租赁市场急待规范。认清问题和漏洞是推行规范化管理的前提。笔者认为目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弊端:一、法规不健全,已有规定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落实为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于1995年6月1日颁布实施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租赁办法》),并在论证《租赁办法》时,征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国家计委物价局、财政部等部门的同意。应该说,《租赁办法》的出台为各地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具体管理工作铺平了道路。北京市在1997年4月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名义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实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及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房地字[1997]259号,以下简称《通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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