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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邮政企业定位的新思考
引用本文:李少洪.对邮政企业定位的新思考[J].中国邮政,2001(5):38-39.
作者姓名:李少洪
摘    要:关于邮政企业的定位,《邮政法》早有定论。该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已明确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当然,这个定位准确与否,应是法律专家研究的问题,本人仅想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对此谈点肤浅认识。 一、对邮政企业定位的不同理解 在邮政本系统内,从上到下一向都视邮政为企业,所有干部职工也觉得是企业的员工而非公务员。长期以来,邮政无论在生产作业组织、业务经营方面,还是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人财物管理,以及考核、监督检查等,采用的都是企业管理模式。可见,邮政是…

关 键 词:邮政企业  公用企业  邮政法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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